主要观点
1、过去十年间,广西紧跟中央大政方针,2005-2008年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2009-2016年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的运用有效地促进了广西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地方生产总值持续增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过去十年间,税收征管不断完善,财政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形成了一批稳定的税源,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3、过去十年间,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支持“两区一带”建设、城镇化建设、“三农”投入、工业兴桂战略、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建设、缓解地方财政困难、保障教育、民生、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财政功能不断得到强化。
4、过去十年间,财政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从非税收入的收缴改革、政府采购管理到绩效监管以及财政信息公开,财政管理不断科学化精细化。
5、过去十年间,广西的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尖锐,财政预算收支差额不断扩大,财政自给率低,对中央财政补助收入的依靠十分明显;许多地方财政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自身财力无法有效支撑社会经济建设。
6、财政支出结构有待优化,支出效率有待提升,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7、尽管财政管理在过去十年间不断改善,但一些问题依旧存在,地方债务高筑、专户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绩效预算还处在比较浅的层次、预算约束依旧较弱、信息公开有待深入等等。
8、在2016年经济增长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经济增速下滑压力较大、输入性通货紧缩、供给端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保持广西经济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9、应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科技研发、教育投入,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10、应进一步结构性减税,降低企业负担,增加居民收入。在中央指导下稳步推进营改增的范围,优化税收结构;充分发挥西部大开发与北部湾经济区诸多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广西整体竞争力。
11、应持续完善财政管理,编好预算,充分发挥预算作用;优化政府财务结构,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明晰上下级事权与财权划分,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完善乡财县管与省直管县等制度,提高财政效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取消下级配套要求;加强专户清理与管理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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